【2025年7月2日訊】

同性婚姻之吻(資料圖片,攝於2014年)
港府提交立法建議設同性伴侶登記 限醫療身後事權利 申請須先海外註冊惹爭議
香港政府今日(2日)向立法會提交檔案,建議設立同性伴侶登記機制,作為回應終審法院2023年頒令訂立法律認可替代框架的要求。惟方案規定申請人須先在海外註冊同性婚姻或伴侶關係,且僅涵蓋醫療決策及身後事處理權利,被同志團體批評「過於保守」,擔心制度性歧視將引發進一步法律訴訟。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將於明日(3日)召開特別會議審議相關方案。
登記機制設嚴格門檻 權利範圍僅限病、死事宜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檔案顯示,擬議的「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機制」設6項申請條件,包括雙方性別相同且年滿18歲、一方為香港居民,且必須已在海外根據當地法律完成同性婚姻、民事伴侶關係或民事結合的註冊。登記後的伴侶僅獲醫院探視、參與醫療決策、器官移植申請、到公眾殮房認屍、申請死亡證明書、領回遺體及處理下葬火化等權利,未涵蓋繼承權、社會福利、合併報稅等其他基本權益。
政府解釋,社會對相關議題存在不同意見,故須「謹慎平衡以免分化社會」,強調方案「切合實際情況」。登記流程方面,當局建議設立專門登記處,申請人需提交表格預約,親身面見登記官並進行宣誓,獲批後將發出登記證書。檔案提到,終審法院要求法律認可需「滿足基本社會需求」,政府將此定義限縮為「病、死相關事宜」。
同志團體批制度性歧視 質疑違反終審法院裁決
婚姻平權協會共同發起人邱銘諾指出,本地異性伴侶可直接在港登記結婚,惟同性伴侶須先赴海外註冊,做法構成「制度性不平等」,剝奪經濟能力有限者的法律保障權利。他強調,若方案落實,本地同性伴侶即使居港多年,若不願或無法赴海外註冊,將無法獲法律承認,形容政府做法「令人摸不著頭腦」。
「萌家香港」批評方案是「將斬開的燒味砌返埋」,質疑政府以「平衡社會觀點」為由忽視民意——2023年調查顯示60%市民支援同性婚姻,僅17%反對。團體指出,異性伴侶可在港直接登記結婚,同性伴侶卻需先海外註冊,「法律是否只保障有錢人?」性小眾服務組織Alongside亦指,海外註冊門檻對弱勢群體構成實質障礙。
司法覆核案事主岑子傑在臉書批評,政府草擬過程未諮詢任何同志團體,權利範圍「超出想像地低」,恐未達終審法院「滿足基本社會需求」的要求。他特別提到,若同性伴侶需解除關係,須依外國法例處理(例如赴美屬土分居3個月才能離婚),徒增負擔;而檔案未涵蓋已透過司法覆核確認的權益,如受養人簽證、公務員福利、遺產繼承、公屋申請等,擔心伴侶日後需逐一訴訟爭取權利,浪費社會資源。
保守派議員反對:開啟「潘朵拉盒子」 稱破壞家庭價值
立法會議員梁美芬強烈反對有關建議,形容「今天是香港黑暗的一天」,指制度等同開啟「潘朵拉的盒子」,破壞一男一女的傳統家庭制度,恐引發領養、教育、性別登記等連串問題。她批評政府「執外國口水尾」,未借鑒西方國家調整LGBTQ政策的經驗,反而走向「過激方向」,對下一代價值觀造成衝擊。
梁美芬質疑,政府為何未按終審法院判辭申請延後實施,反而倉促提交草案,強調社會對此仍存在重大分歧,擔心立法將引發持續司法挑戰。
終院裁決期限10月屆滿 當局未回應諮詢爭議
根據終審法院2023年裁決,政府須在今年10月前完成替代框架立法。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今日被《明報》問及有否諮詢同志團體、權利範圍為何狹窄等問題時,未正面回應,僅稱明日立法會會議將跟進討論。《維基新聞》記者從法律界人士預料,若方案維持現狀,極可能面臨新一輪司法覆核,因海外註冊門檻或被質疑違反平等原則。詳情請瀏覽另一篇新聞報道。
本文時區為香港時間;記者:Kit Wong (Kitabc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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