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0日訊】
因涉及京華城弊案而被羈押禁見的柯文哲,獲準探視病危的父親。民眾黨稱家屬已依規定程式提出病危通知申請。
身穿醫師袍的柯文哲,攝於2022年12月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被捲入京華城弊案,遭羈押禁見至今。有訊息指出,柯文哲於18日曾獲準外出,到醫院探望病危的91歲父親柯承發。對此,臺北看守所表示難以對外界作出說明,而民眾黨則稱已依規定提出探視申請。
民眾黨新竹市議員李國璋昨日指出,柯文哲的父親已入住臺大醫院加護病房,但柯文哲本人並不知情,柯承發也並不知曉兒子正被羈押在土城的臺北看守所。他稱:「怎麼搞成這樣骨肉分離,彼此不知道彼此下落?這就是民進黨嗎?我們還要忍受這種執政黨多久?」
民眾黨發言人戴於文今日稱,家屬確實已透過律師依規定提交病危通知,並提出探視申請,亦感謝各界對柯承發的關注。
臺中市政府顧問蔡壁如證實,柯文哲確於前日(18日)深夜探視住院父親。她稱,訊息源自民眾黨黨員透露,柯承發因急性心肌梗塞入院,醫生已為其植入支架,現正於加護病房觀察病情。身為加護病房專科醫師的柯文哲,在律師依規提出申請後,方獲準探視父親。
她亦透露,柯承發目前仍於加護病房留醫,醫護團隊正密切監察病情變化。臺北看守所回應指出,被告或是收容人只要符合《監獄行刑法》第28條或《羈押法》第23條規定,均可提出申請,在戒護的狀況下探親;至於柯文哲的狀況,因涉及個人隱私,不便透露。
“受刑人之祖父母、父母、配偶之父母、配偶、子女或兄弟姊妹喪亡時,得經監獄長官核准戒護返家探視,並於二十四小時內回監;其在外期間,予以計算刑期。
受刑人因重大或特殊事故,有返家探視之必要者,經報請監督機關核准後,準用前項之規定。
受刑人返家探視條件、物件、次數、期間、費用、實施方式、核准程式、審查基準、核准後之變更或取消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法務部定之。”——《監獄行刑法》第28條及《羈押法》第2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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