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4日訊】
臺北地院駁回蔡衍明要求自由編輯維基百科「親中」言論訴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於8月29日就旺旺集團董事長蔡衍明控告臺灣維基媒體協會侵害名譽權一案作出判決,駁回蔡衍明的全部訴訟請求,並命原告負擔全部訴訟費用。
蔡衍明於今年3月入稟法院,指維基百科有關其個人條目載有多項不實且「親中」的言論(見附表),包括指其為向中共示好而收購臺灣媒體、與中國國臺辦關係密切、收受中共資金等,嚴重損害其名譽及人格權。原告主張,維基百科作為公開的線上百科全書,其內容必須具備絕對中立性並有可靠訊息來源佐證,若內容涉及名譽侵權或誹謗,身為維基百科中文版管理方的臺灣維基媒體協會理應依照其官網載明的「方針與指引」將不實內容移除,並基於「維基百科自由編輯原則」容許原告自行編輯更正。
附表:蔡衍明指維基百科「蔡衍明」條目載有的四項爭議言論
- 為向中國共產黨示好,因此買下中視、中天、中國時報、工商時報,並將中時集團改名為旺旺中時媒體集團。
- 蔡衍明買下中時集團後,曾面見國臺辦主任王毅,指收購中時是為了「藉助媒體力量,推動兩岸關係發展」。《天下》雜誌以〈報告主任,我們買了中時〉為題諷刺報導,暗指國臺辦與蔡衍明存在隱晦的領導與被領導關係,而蔡衍明曾對王毅說「我們都有依照上面的指示,報導祖國繁榮」,被視為服從北京旨意的名言。
- 時任民進黨主席蘇貞昌指,壹傳媒交易案背後有中共透過代理人蔡衍明操控臺灣輿論進行洗腦的嫌疑,危及臺灣媒體自由與民主。
- 臺灣有關機構認定蔡衍明違法收受中共資金而被罰款,但他對此並無悔意。
被告則辯稱,該協會僅依章程從事推廣維基百科等開放協作計劃,對中文維基百科並無實際管理權。實際上維基百科的內容管理權掌握在經社群投票產生的管理員手中。而原告本人其實也能透過其維基帳號自由編輯條目,只是曾因涉嫌「破壞性編輯、內容有廣告宣傳性質」而遭管理員依規定回退,並非受到被告幹預。
原告另舉證指稱,依臺灣維基媒體協會與美國維基媒體基金會的關係,被告作為基金會在臺灣的代理人,理應有權管理中文維基百科。但被告亦提出反證,認為原告的佐證薄弱,主張雙方的代理關係不足以推定被告對中文維基百科有實質管理權。
法官審酌雙方證據後認定,原告提出的資料不足以證明被告對中文維基百科具有實質管理及編輯權。被告提出的維基百科「管理員許可權」頁面等反而可佐證維基百科係由獨立的管理員依方針共管,被告無從幹預原告編輯許可權。即便原告所持帳號曾編輯爭議條目,事後亦因違反編輯規則遭管理員回退,難以證明被告曾實質審查原告的修改內容。原告主張被告未依官網載明的方針處理不實內容之說法,亦與維基百科的運作機制不符。
綜合以上理由,臺北地院最終採信被告陳述,認定原告所提論據及證據薄弱,難以證明被告應負擔侵權責任,因此判決駁回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所有訴訟費用也由原告蔡衍明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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