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新聞主要討論了《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的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其引發的爭議。以下是重點彙整:
修正草案內容:
- 總統赴立法院國情報告成憲政慣例。
- 增訂藐視國會罪。
- 立法院新增調查權及聽證會。
主要爭議:
- 總統國情報告:要求總統赴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並即時回答立委提問,被質疑違憲。民進黨認為此舉違反憲法規範的行政院對立法院負責的原則。
- 藐視國會罪:規定公務員於立法院聽證或受質詢時虛偽陳述者將受刑責。此修法被質疑可能導致國會權力過大。
- 立委調查權:立法院得設調查專案小組行使調查權及調閱權,拒絕提供資料者將受罰。民進黨認為這是國會擴權行為,違反權力分立的原則。
立法院內部衝突:
- 朝野立委激烈衝突,導致多人受傷送醫。
- 民進黨利用議事規則拉長程序,國民黨則用停止討論反制。
- 最終,部分條文在二讀通過,但尚未完成審查。
各方立場:
- 民進黨:質疑修法違憲,強調國會無準司法權和調查權。認為修法程序存在問題。
- 國民黨及民眾黨:強調修法符合程序透明及民主原則,認為是為了強化監督、避免弊案。
修法程序問題:
- 民進黨指出修法過程中未經朝野協商及逐條討論,表決程序存在問題。
- 國民黨則強調過程透明合法。
是否應該通過這個法案?
要回答這個問題,需要從以下幾個角度考量:
憲政原則:如果修法確實違反了憲法中對於行政與立法分立的原則,那麼該法案不應通過,因為它破壞了憲政體制的平衡。總統即時回答立委提問的要求是否違憲,需要憲法專家進行深入解讀。
權力擴張:立法院擴大調查權和聽證權,以及引入藐視國會罪,可能導致國會權力過大,影響權力分立的平衡。如果這些條文未經充分討論和協商,就有可能對未來的政治運作帶來不良影響。
程序合法性:根據新聞,修法過程中存在程序問題,例如未經充分協商就強行表決,這也會影響法案的正當性和公信力。
綜合以上考量,如果修法確實存在違憲和權力過度擴張的問題,且程序不正當,那麼該法案不應通過,應該重新進行充分的協商和審議,確保每一條文都經過詳細討論,符合憲政原則和民主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