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5日訊】
福建省透過《婦女權益保障條例》新修訂,其中規定從6月起,只要妻子出示有效證件,即可查詢丈夫的財產狀況,包括房地產、車輛等。
這一新規定在網上引發熱議,多數網民批評存有明顯的性別歧視。他們認為,夫妻之間應當做到財產公開透明,互相查詢才是合理做法,不應該只賦予女性一方此權利。
事實上,山東濟南和廣東江門等地早已有過類似規定,但在表述上都是「夫妻一方」有查詢權。與此不同,福建的條例將此權利明確歸於女性一方。
有網民擔心這可能造成公民隱私資訊的洩露。而「澎湃社論」指,此項立法的針對性很強,旨在應對婚姻糾紛中夫妻一方隱瞞、轉移共同財產的情況,以更好地保障女性的權益。
專家表示,此項新規有助解決一方隱瞞轉移財產的問題,使女性不再處於被動局面,能更好地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杭州律師孫旭權指出,婚姻財產糾紛案件屢見不鮮。有些女性的丈夫在離婚前突然將名下房產抵押,但女方因缺乏初步證據而難以要求調查。
孫旭權指,婚姻財產糾紛案屢有,女士的丈夫提離婚前抵押房產,女方認她婚前購買的房子屬己所有,但登記在男方名下,另亦發現男方或有其他未知房產,惟法院要求提供證據,因缺初步證據拒調查。
孫旭權指福建新婦女權益條例,比以往法律明確賦予婦女查詢丈夫財產權利,有助女性解決婚姻「經濟黑箱」問題,在財產分割、子女扶養等問題上,擁有更強話語權。
河南律師馬斌則解釋,根據《民法》,夫妻共同財產無論登記在誰名下都屬於雙方共有。因此,條例立法目的,是為更好地保障婦女權益,所以明確女方的查詢方式。
不過,條例未涵蓋丈夫調查權,有中國傳媒指可能造成新的不平等特權。
支持者認為,此舉主要為保障婦女在婚姻糾紛中的合法權益,因有時丈夫會隱瞞或轉移共同財產,使妻子無法維權;透過明確賦予女性查詢權,可一定程度遏止此類問題。
網民建議,制定此類婦女權益法時,應更平衡兩性利益,達致公平正義,而非單方優待;只有做到互查配偶財產,才能更好維護婚姻家庭權益平等。
《條例》全文共九章60條,涉及婦女的政治、勞動及社會保障等權益。其中還增加針對靈活就業女性的免費癌症篩查服務,以及生育支援措施等。
《福建省婦女權益保障條例》 摘要
編輯
- 婦女可依法向房地產行政管理、車輛管理等單位申請查詢配偶的財產狀況
- 縣級以上政府應每兩年至少組織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婦女進行一次免費的婦女疾病檢查;定期組織農村婦女進行免費的婦女常見、多發疾病檢查;推動為靈活就業和新就業形態女性勞動者提供免費的乳腺癌、子宮頸癌篩查服務
- 用人單位應每兩年至少組織女職工進行一次含婦科檢查的體檢,檢查時間視為勞動時間
- 網路平臺企業在制定平臺進入退出、訂單分配、工作時間等涉及勞動者權益的規則和平臺演演算法時,應聽取婦女組織和女性勞動者意見建議,考慮女性勞動者的生理特點,保障女性勞工的特殊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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